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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构建司法与传媒的良好互动关系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作者:

    《公正与公平的博弈——美国最高法院如何平衡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

  本书的主题是司法与传媒的关系,在当下中国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所引起关注的范围早已经超出司法和传媒两大领域,说它是一个全社会的热点也不为过。

  为什么这样一个带有专业色彩的话题会引来大家经久不衰的兴趣,我想大概有如下几个原因:第一,随着我国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济交往、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社会活动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整个社会对司法工作的需求与日俱增,司法工作本身成为一个社会聚焦点;第二,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人民群众把司法公正看得很重,寄予了很大期望,他们迫切地希望通过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知晓、参与、监督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第三,司法工作固然应接受监督,但其又有内在规律性,宪法要求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不受审判之外的任何因素干扰。因此,媒体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形成了一对矛盾;第四,我国的传媒格局发生了深刻调整,除了党报党刊等传统主流媒体之外,市场化媒体日益壮大,网络等新媒体异军突起,舆论的不可控性、复杂性和碎片化前所未有,使媒体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这对矛盾前所未有的尖锐突出。由于上面几个原因,在实践中,尤其在某些媒体高度曝光的案件审判中,社会各界关于司法与传媒关系的认识判断常常陷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对“媒体审判”现象忧心忡忡,另一方面担心放弃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旁落。恰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雨果·L·布莱克所言:“自由言论和公正审判是我们的文明之中最珍贵的两项财产,实在难以二者取其一。”然而,正是司法与传媒之间这种取舍两难的状态,这个话题才散发出如此巨大的理论魅力,吸引着研究者孜孜不倦的钻探讨论,也正是这种取舍两难的状态,才迫切要求我们在现实中采取有力的行动,构建两者的良好互动关系。

  关于司法与传媒建立良好互动关系,我的基本看法是确有必要。媒体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注,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是人民司法工作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人民法院要主动地通过媒体这个渠道了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司法工作,同时也要善于通过媒体这个平台宣传自己、展示自己,真正树立司法的良好形象。

  再从可行性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永恒追求,新闻界也奉“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为圭臬。可见司法和传媒虽然在工作方法、程序和途径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异,但是都把捍卫正义视作己任,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完全可以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构建司法与传媒的良好互动关系,从司法机关方面来讲,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囿于篇幅,这里只能略述而不能展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继续推进司法公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而要达到这些要求,重要的一点就是司法过程公开透明。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不断完善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严格遵守司法行为规范,不断改进司法作风。通过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现司法公开的最大化,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目的。

  第二,主动接受媒体监督。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监督意识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接受舆论监督意识,时刻准备接受监督,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还要进一步深化媒体意识就是形象意识的观念,时刻想到每一次执法办案都在媒体监督之下,时刻注意维护好法院法官形象。我们坚信,在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之下,我们有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有能力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第三,坚守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律原则。面对个案炒作、恶意攻击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企图操纵舆论达到不正当目的等不利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增强“负面舆论抗压能力”,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敢于排除一切不当干扰,秉公司法,确保司法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性。

  第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在新的舆论环境下,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舆情生成、演变规律,增强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论、疏导公众情绪的能力,善于通过媒体宣传法院工作、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进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平等、自由的交流与互动。

  本书通过对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涉及司法与传媒之间冲突问题的典型判例的叙述,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美国法院处理媒体审判问题的做法和经验。我国的司法制度和传媒体制与美国存在根本区别,当然不能照搬照抄他们的做法。但是,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倡的,要“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书介绍的相关情况可供我们参考借鉴。

  (本文是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为人民法院报记者赵刚同志新著《公正与公平的博弈——美国最高法院如何平衡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一书所作的序,标题为编者所加)